發布:2021-07-30 閱讀:4547次
一、鑒定項目概況
鑒定類型:漏水原因司法鑒定
委托單位: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房屋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X號樓X房
鑒定日期:2021-05-20
漏水原因司法鑒定委托書
二、鑒定目的
由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湯曉波與被告朱首慶財產損失賠償糾紛一案[案號:(2021)粵0303民初2252號],因案情需要,受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司派員對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6號樓2401房(湯曉波房屋)進行相關鑒定,鑒定事項為:對位于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X號樓X號房屋衛生間頂部產生的滲水是否與樓上2501房屋存在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三、鑒定內容
1.對與本鑒定相關的訴訟資料及相關筆錄等進行調查了解。
2.對該房屋所在建筑結構類型、地址、該房屋裝修概況及房屋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3.對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6號樓2401房屋現狀進行檢查,查明滲水痕跡及現象的分布位置,并對現狀進行拍照及記錄。
4.對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6號樓2501房衛生間進行閉水、排水試驗,確認試驗后原告衛生間頂部產生的滲水量和滲水速率是否改變。
5.根據現場檢查情況、試驗結果及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深圳市羅湖區深業東嶺花園二期5、6、7號樓6號樓2401房衛生間頂部產生的滲水是否與樓上2501房屋存在因果關系進行分析,并出具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