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9-26 閱讀:1910次
一、房屋概況
桂中花苑東區(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廣西柳州市城中區;朝向大致為坐南朝北,為一幢七層的框架結構建筑,以混凝土梁、柱、板等構件共同承重,以240mm厚磚墻圍護及間隔。
外墻飾面為瓷磚、涂料;內墻飾面為混合砂漿抹灰掃白、瓷磚;天花飾面為吊頂;室內地面為鋪貼地板磚;門為防盜門、鋁合金門;窗為鋁合金窗;屋面為上人屋面。據悉該房屋始建于2002年,現作為住宅用途使用。房屋外觀及內景現狀如照片所示:
房屋外觀現狀 房屋內景現狀
二、鑒定目的、內容、主要依據及檢測儀器
(一)鑒定目的及內容
該房屋現為七層的框架結構,委托方加建電梯位于所該房屋17-19×H軸樓梯間北側位置,為了解改造加建室外電梯是否影響該房屋現狀結構安全,受委托單位的委托,我公司對該房屋進行鑒定,本次鑒定的主要內容為:
1.對該房屋結構類型、建筑層數、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裝修概況及房屋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2.對該房屋的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修及建筑設備進行外觀檢查、測量,并對部分典型構件損壞情況(變形、開裂、沉陷、滲漏、露筋等)進行外觀檢查及拍照記錄。
3.根據現場檢查結果及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分析加建室外電梯是否影響該房屋現狀結構安全。
(二)鑒定的主要依據
1.《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2.《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12)
3.委托方提供的電梯設計圖紙
4.其他相關的檢測規范及標準
(三)主要檢測儀器設備
1.手持激光測距儀;
2.鋼尺、鋼卷尺;
3.CASIO數碼相機;
4.其他相關的檢測儀器。
三、建筑物現場檢查情況
1.未發現混凝土梁、柱、板構件出現明顯的受力變形及開裂損壞等異常現象。
四、結構影響分析
(1)該房屋現為七層框架結構,安裝的電梯主體采用獨立鋼結構,電梯設連廊與原房屋連接,即新增電梯為獨立承重體系,大部分荷載將通過電梯自身結構傳至基礎,僅有連廊少部分豎向荷載傳遞至房屋結構,未顯著增加房屋結構荷載。
(2)電梯連廊與房屋外墻連接處開設門洞,擬拆除17-19×H軸窗下墻體,拆除的墻體為非承重墻體,不直接承受該房屋原結構上部豎向荷載。
綜上,加裝室外電梯不會破壞原有房屋承重結構,不會顯著增加原有房屋結構荷載,故加裝電梯方案可行。
五、鑒定意見
綜合現場檢查、檢測結果及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按委托方提供的加建方案加建室外電梯不影響原有房屋結構安全,加裝電梯方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