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4-25 閱讀:1224次
一、房屋建筑概況
新街老法庭樓(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新街社區新街法庭;朝向大致為坐西朝東,為一幢二層的磚混結構建筑,以磚墻、鋼筋混凝土柱、梁及板等構件共同承重,以磚墻圍護及間隔。
外墻飾面為混合砂漿抹灰掃白、瓷磚;內墻飾面為混合砂漿抹灰掃白、瓷磚;天花飾面為混合砂漿抹灰掃白;室內地面為水泥砂漿找平層、地板磚;門為木門、鋁合金門,窗為鋁合金窗、木窗;屋面為上人屋面。據悉該房屋始建于1995年,現作為辦公用途使用。
2、加固修繕、災害損傷、超載)情況。
3、現場抽測該房屋垂直度,分析該房屋是否出現傾斜異常現象。
4、現場對房屋的上部結構進行檢查,并對部分典型構件裂縫及損壞現狀進行拍照及記錄。
5、根據《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2016)和現場檢查(測)結果,對房屋的危險性等級做出評定,并提出合理的處理建議。
三、檢測鑒定的依據和設備
1.《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2016);
2.《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16);
3.《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129號令);
4. 其他相關的技術標準;
房屋外觀現狀房屋內景現狀
二、鑒定目的、范圍和內容
現為了解該房屋現時的損壞情況和危險狀況,受委托方的委托,我公司派員對該房屋進行危險性鑒定,本次鑒定的主要內容為:
1、現場調查房屋現時上部結構狀態(結構類型、層數、朝向等)情況。
現場了解房屋原始設計資料及使用歷史(用途變更、改擴建、
現場檢查檢測情況及主要損壞:
1、經現場檢查,該房屋未發現有因地基變形等現象而導致上部構件或連接部位出現明顯的變形及破損等異常現象。該房屋所抽檢的各豎向構件偏移量較小,未發現該房屋有明顯的傾斜異常現象。
2、經現場檢查,該房屋室外地坪及各柱、墻腳未出現典型沉降性破損與開裂現象;亦未發現上部結構有因基礎沉降導致的典型裂縫或破損。
3、經現場檢查,該房屋上部結構鋼筋混凝土柱等構件基本保持完好,未發現明顯的開裂損壞及受力變形等異常現象。該房屋現時的破損主要表現為:部分墻體與天花板存在開裂現象;部分天花飾面脫落、起鼓現象;部分墻體飾面存在開裂、脫落現象及滲水痕跡;部分梁出現保護層脫落、露筋現象;部分天花板存在保護層脫落、露筋現象;個別挑板出現飾面脫落、開裂現象;個別梁墻交接處存在開裂現象。
鑒定結論:
依照《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2016),評定該房屋的危險性等級為C級: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處于危險狀態,構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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